為規范注冊會計師執業行為,提升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工作質量,深化行業誠信建設,維護公眾利益,推動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發展,2014年12月9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發布了《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報審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證券所及注冊會計師全力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報審計工作。
《通知》明確了2014年度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工作的總體要求,即:以保證年報審計工作質量為目標,以強化年報審計風險管控為重點,恪守誠信、獨立、客觀、公正原則,嚴格遵循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及相關制度要求,切實完善和有效實施質量控制相關政策與程序,將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通知》具有以下三個鮮明特點:
一是突出強調落實職業道德規范要求。2014年11月,中注協發布了《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問題解答》,以進一步增進注冊會計師對職業道德守則的理解和執行,解決實務問題,防范執業風險。
對此,《通知》強調指出,在上市公司2014年年報審計期間,事務所要按照職業道德守則和相關問題解答的要求,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及時修訂和完善相關制度,強化職業道德教育和培訓,增強合伙人和員工的職業道德意識,落實制度,明確責任,切實維護注冊會計師職業形象;事務所要建立有效的政策和程序,識別、評估和應對獨立性面臨的各種不利影響,確保項目組成員、事務所和網絡事務所的獨立性;注冊會計師要在審計的各個階段始終保持高度的職業懷疑態度和應有的關注,充分關注重大風險領域,審慎評價審計證據;事務所要制定和實施合理的專業服務收費標準,完善內部分配機制,規范事務所項目工時管理和成本核算,堅決抵制支付或索取回扣、壓價競爭、或有收費等不當行為。
二是針對近年執業質量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提出應對措施及要求。針對近年執業質量檢查發現的事務所質量控制體系的主要問題,《通知》明確要求事務所要建立并不斷完善適合自身特點的質量控制體系,切實提升事務所內部治理和執業風險防范水平,提高事務所整體執業質量。
《通知》特別指出,事務所要強化以質量為導向的內部文化建設,避免出現重商業利益輕業務質量的傾向,主任會計師或類似職位的人員要對質量控制制度承擔最終責任;要建立健全薪酬考核體系,審計人員的考核、晉升應當充分考慮其專業勝任能力及遵守職業道德守則的情況;要確保事務所在質量控制、實務指南制定、技術咨詢和支持、業務培訓等方面投入足夠的資源;在具體業務的接受與保持環節,事務所應當充分考慮自身的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和人力資源狀況以及客戶的誠信,切實做好評估工作,按照業務本身的風險大小來劃分項目的風險等級,避免超越自身能力承接業務;事務所應當進一步重視和改進項目組人員委派,委派具有必要素質、專業勝任能力和時間的合伙人及員工執行業務,避免因合伙人和員工業務負荷過重給事務所帶來風險;事務所要根據項目組成員的經驗、專業技能進行合理分工,避免出現經驗較少的員工承擔復雜審計事項的情況。
三是充分體現新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的要求。2013年10月,中注協發布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號——職業懷疑》等六項審計準則問題解答;2014年,財政部陸續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等八項新增或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通知》強調指出,在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要準確把握企業會計準則的最新變化,將審計準則、應用指南與問題解答一并掌握和執行。
《通知》特別指出,對于因企業會計準則變化而導致的會計政策變更,注冊會計師應當關注新會計準則的遵循適用情況,會計處理是否恰當,信息披露內容是否充分,追溯調整是否準確;注冊會計師應當假定被審計單位在收入確認方面存在舞弊風險,如果認為該假定不適用于業務的具體情況,應當在審計工作底稿中予以記錄;注冊會計師要關注關聯方交易的經濟業務實質,對于管理層以前未識別或未向注冊會計師披露的關聯方或重大關聯交易,注冊會計師應當重新評估被審計單位識別關聯方的內部控制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存在管理層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要特別關注臨近會計期末發生的、在交易實質的判斷上存在困難的重大非常規交易以及上市公司的創新業務,增強審計程序的針對性,擴大問詢人員的范圍,實施多角度的分析程序和實質性程序。
《通知》最后強調,事務所要按照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系統業務報備的相關要求,指定專人負責上市公司2014年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業務報備工作,確保報備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中注協將根據《上市公司年報審計監管工作規程》的要求,對2014年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情況進行全程監控,對惡意“接下家”及不正當低價競爭行為實施重點監控,并適時啟動監管約談機制。對監管過程中發現的涉嫌違反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的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中注協將在2015年度執業質量檢查中予以重點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