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組織專門執法力量查辦了一起涉嫌以虛增收入、虛構銀行資產為手段,企圖將有毒資產裝進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案。由于稽查執法力量的及時介入,此單“忽悠式”重組被遏止在信息披露違法階段,沒有最終得逞,有效避免了有毒資產流入A股市場。
經查,浙江九好辦公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現更名為九好網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好集團)通過各種手段虛增2013-2015年服務費收入2.6億余元,虛增2015年貿易收入57萬余元,虛構銀行存款3億元。為掩飾資金缺口,借款購買理財產品或定期存單,并立即為借款方關聯公司質押擔保。九好集團通過上述種種惡劣手段,將自己包裝成價值37.1億元的“優良”資產,與鞍山重型礦山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鞍重股份)聯手進行“忽悠式”重組,以期達到借殼上市之目的。九好集團及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涉案金額巨大、手段極其惡劣,違法情節特別嚴重。證監會已經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對九好集團、鞍重股份及主要責任人員在《證券法》規定的范圍內頂格處罰,對本案違法主體罰款合計439萬元;同時對九好集團造假行為主要責任人員郭叢軍、宋榮生、陳恒文等人擬采取終身市場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證券市場禁入。下一步,我們將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進行處罰。發現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同時,對于本案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行為深挖嚴查,發現違法堅決予以查處。
證監會將全方位、全鏈條地加強對重大重組的監管,既要充分發揮重大重組對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支持功能,又要切實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持續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