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會對8宗案件作出正式行政處罰決定,其中包括3宗違法減持案,2宗短線交易案,2宗操縱市場案和1宗編造虛假信息案件。
3宗違法減持案件涉及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沒有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并違反法律規(guī)定減持股份。其中,重慶渝富資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累計違法減持“西南證券”5,852,534股,違法減持金額為147,515,963.12元。呂奇?zhèn)惱塾嬤`法減持“廣陸數(shù)測”1,304,817股,違法減持金額為58,129,621.85元。深圳市聯(lián)泰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南昌聯(lián)泰投資有限公司合計違法減持“中州控股”11,590,011股,違法減持金額為 279,319,265元。上述3宗違法減持案件中,當事人漠視法律,擾亂了資本市場的秩序,侵犯了中小投資者利益,我會決定對當事人就超比例減持行為未披露及限制轉讓期限內(nèi)的減持行為給予警告,處以6萬元至630萬元的罰款,并責令當事人公開致歉。
2宗短線交易案件當事人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當事人將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nèi)賣出,或者在賣出六個月內(nèi)又買入,違反了證券法律法規(guī)。其中,瞿明淑控制他人賬戶在持有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累計達到5%時,未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違反法律規(guī)定繼續(xù)買入2,399,454股,占青海華鼎總股本的1.01%,違法買入金額為22,735,269.28元,隨后又在六個月內(nèi)賣出部分“青海華鼎”,存在短線交易行為。中鐵二局集團有限公司作為“中鐵二局”的第一大股東,2015年4月8日至5月25日期間累計減持“中鐵二局”30,696,000股,5月25日買入“中鐵二局”504,778股,存在短線交易行為。針對以上違法行為,我會依法對當事人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至190萬元罰款。
2宗操縱市場案中,劉長鴻、馮文淵使用1個資管賬戶和6個個人賬戶,通過盤中拉抬股價、漲停板虛假委托等方式交易“南通鍛壓”、“北京旅游”,導致上述股票價格大幅波動,獲利1,099,857元。呂美慶操控16個個人賬戶,采取連續(xù)集中交易及在自己控制的賬戶間交易等方式買賣“西安飲食”、“龍星化工”、“大通燃氣”三只股票,獲利12,748,951.23元。上述案件當事人通過違法手段,營造虛假的市場供求關系和證券期貨價格,誤導投資者,扭曲了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損害了投資者利益。針對以上違法行為,證監(jiān)會依法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并分別處以1倍罰款。
1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案件中,陳斌使用名為“三一巨人”的新浪微博賬號發(fā)布了“三一拿到了軍工準入證,這是實力的象征,是黨和國家的信任”的信息,同時陳斌將涉案微博抄送給了“第一工程機械網(wǎng)”、“工程機械-何兆云”、“工程機械中國網(wǎng)”、“聰慧工程機械網(wǎng)”等媒體賬號。經(jīng)查證,陳斌所發(fā)布的信息沒有事實依據(jù),屬于虛假信息,證監(jiān)會責令陳斌予以改正,并處以15萬元罰款。
在此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8宗案件中,我會共對4家法人、9名自然人進行了行政處罰,根據(jù)當事人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jié)和社會危害程度,采取了適當?shù)牧苛P幅度,罰沒款共計33,958,665.23元。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擾亂了市場秩序,證監(jiān)會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并將持續(xù)對違法減持、短線交易、操縱市場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各類證券期貨市場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tài)勢,依法快速精準打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