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日,中注協發布《年度業務收入前100家會計師事務所信息發布辦法》。該《辦法》規定,列入信息發布范圍的為上一年度業務收入排名前100家事務所,并按事務所業務收入排序。該《辦法》明確,事務所業務收入是指以事務所為主體開展業務取得的收入;事務所業務收入信息依據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事務所財務報表。根據該《辦法》,還同時披露與事務所統一經營的其他專業機構收入、在事務所執業的注冊會計師數量、事務所從業人員數量、事務所的分所數量、事務所所屬的同一國際會計網絡或國際會計聯盟的成員數量、處罰和懲戒情況。對填報信息不實的事務所,該《辦法》提出了懲戒措施。
《辦法》還規定,原則上應當于每年5月底前發布上一年度業務收入前100家事務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