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十九大關于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要求,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促進香港金融市場穩定發展,經國務院批準,我會開展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試點,進一步優化境內企業境外上市融資環境,深化境外上市制度改革。
我會將按照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的原則,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有序推進本次試點,試點企業不超過3家。試點過程中企業應當確保依法合規、公平公正,依法履行必要程序,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參與權和表決權。“全流通”試點堅持市場化決策原則,參與試點的企業和相關股東,在滿足試點條件的前提下,可自主決定流通數量及比例等事宜,自主協商形成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的“全流通”方案。
企業參與本次H股“全流通”試點需滿足外商投資準入等4項基本條件,并履行必要的程序,具體參見我會新聞發言人答記者問。我會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依法合規、穩妥有序推進H股“全流通”試點。同時,在總結評估本次試點情況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推廣“全流通”。符合試點條件但未納入本次試點的企業,后續將在“全流通”推廣工作中再予以統籌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