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會協(xié)〔2020〕5號
各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jù)《北京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關于取消防偽標識管理的通知》(京會協(xié)〔2019〕154號),我會已從2020年1月1日起停止發(fā)放防偽標識。為做好相關后續(xù)工作,現(xiàn)對防偽標識的備案、繳回等有關事項要求如下:
一、2020年5月31日前(節(jié)假日及休息日除外),請各事務所將未使用的標識(包括作廢、破損的標識),“2019年度防偽標識使用情況說明”(附件1)以及“2019年度會計師事務所防偽標識使用情況備案表”(附件2)全年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我會監(jiān)管部。事務所應認真填寫,附件各項內容需填寫齊全,標識號按順序填列。
二、事務所對作廢、破損和未使用的標識要妥善保管,不得自行處理。在按上述要求備案時交回我會,丟失、未按時繳回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事務所承擔。
三、對于2018年及以前年度因注銷等各種原因沒有及時繳回或未按相關要求備案的,也應做好歸納、整理工作,于2020年5月31日前,按上述要求一并完成備案及繳回工作。
四、對于未按時備案及繳回防偽標識的事務所,我會將其列入2020年度業(yè)務檢查范圍。
五、其他
如有問題,可電話咨詢。
咨詢電話:88221052
附件:
1. 2019年度防偽標識使用情況說明
2. 2019年度會計師事務所防偽標識使用情況備案表
北京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
2020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