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會協〔2019〕154號
各會計師事務所:
我會從2007年開始實施防偽標識管理,經過十余年的運行,基本杜絕了其他非會計師事務所大量仿冒、假冒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驗資等法定業務報告的情況,在一定歷史時期為保證行業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行業面臨的市場背景、管理理念和信息技術等諸多因素都發生了較大變化,現有的防偽標識已無法滿足行業管理的要求。
2016年,中注協印發《注冊會計師行業信息化建設規劃(2016-2020)》。作為規劃的主要任務之一,中注協擬在全國范圍內“打造行業管理服務智能平臺”,“實現編碼統一、授權管理、報備同步、開放共享”。
鑒于上述情況,結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經會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從2020年起北京地區不再發放防偽標識。《北京地區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行業業務報告防偽標識管理暫行辦法》(京會協〔2006〕1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同時廢止。各會計師事務所待中注協“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上線后,按相關要求執行。同時,請各會計師事務所繼續配合做好2019年度防偽標識報備、繳回及相關說明等后續工作。
具體工作要求和安排,將另行通知。
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
2019年11月26日
